? 文 觀察者網 嚴珊珊
“我是個手機,我不脫發,不要再給我推脫發廣告了!”
想不到,微博廣告的頻繁投放,連vivo都受不了了。
11月12日,vivo電商官方微博@vivo官方旗艦店 在微博發文喊話新浪微博CEO王高飛@來去之間,直指微博廣告投放太頻繁。
評論區引發了網友的集體調侃,有人還@迷惑行為大賞。
也有人從技術角度出發,覺得沒了劉海屏的vivo手機確實看起來“沒頭發”了。
不過,這條微博更多是引發了網友的共鳴。
在微博一搜“脫發”,出來的就是整版的脫發廣告。
往下一翻,有不少網友吐槽微博脫發廣告太多。
更有網友發起了“微博廣告太多”的話題,反映自己首頁充斥廣告的問題。
而且廣告的精準投放,讓網友戲稱:“世上最了解你的也許不是家人,而是推送的廣告。”
觀察者網調查發現,微博廣告已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。
觀察者網在某搜索引擎以“微博廣告”為搜索詞,發現多條微博廣告制作及推廣運營的鏈接。小編以推廣植發產品為由,咨詢了一家廣告代理公司,工作人員稱,他們可以提供兩種微博廣告的發布途徑:一種是與入駐的博主合作,由博主發布給其粉絲;一種是和運營商合作,按推廣的需求匹配適合接收廣告的用戶。
第一種方式,投放的費用不是按照廣告的點擊量來收取,而是按照博主的粉絲量級,博主類別不同,粉絲量級不同,收費都不同。
第二種,適合比較“硬”的廣告,會直接找微博“微任務”合作,可以選擇與推廣內容或目標受眾相匹配的微博帳號,并設定推廣內容,按受眾數量和廣告內容收費,費用從幾百,幾千,到上萬不等。
在一些廣告代理公司的首頁,還能看到“獨有大數據算法,廣告成本可控效果翻倍”的宣傳,號稱“支持年齡、性別、地域、興趣等多種組合以及高級數據功能,精準識別目標用戶, 大幅度提高廣告轉化率”。
某廣告代理公司網站截圖
這種收集用戶信息,讓用戶被迫看廣告的行為到底是否合法呢?
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,“利用互聯網發布、發送廣告,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。”近年來,相關部門多次針對互聯網廣告開展整治行動,并取得一定效果。但是,精準投放廣告過多過濫的問題,像牛皮癬一樣難以根治。
今年5月,我國《數據安全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明確提出,網絡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、提升用戶體驗、定向推送信息、研發新產品等為由,以默認授權、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、誤導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信息。
- 完 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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